2021-08-24 閱讀次數: 487
8月18日,記者從上海工傷保險宣傳活動中了解到,近年來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保持穩定,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工傷事故發生率持續下降。
截至2020年末,本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1082萬人。2020年,共計作出工傷認定結論4.05萬件,同比減少9.19%;作出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結論3.29萬件,同比減少10.76%;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數為5.73萬人,同比減少10.22%,人均享受水平為6.18萬元,同比增長7.02%。
從2021年1月1日起,上海對本市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2020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且致殘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在2020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一級增加421元/月,致殘二級增加386元/月,致殘三級增加365元/月,致殘四級增加336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且經確認生活不能自理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在2020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調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加37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加30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加228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2020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不僅如此,申城連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從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本市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在國家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即由“0.2%、0.4%、0.7%、0.9%、1.1%、1.3%、1.6%、1.9%”,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除此之外,上海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權益保障問題。自2015年起,本市制定出臺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政策,明確本市住建領域中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流動就業的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按建設項目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打破了建筑施工企業長期以來“參加保險投商保、發生事故靠私了”的傳統定式。為了鞏固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成效,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范圍,加大對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的從業人員的工傷權益保障力度,2020年11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部門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將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實施范圍擴大至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建設項目參保率穩步提高,切實保障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權益。
記者獲悉,近年來本市還不斷加大工傷預防投入,大中型企業和行業協會申報實施工傷預防宣傳培訓項目的范圍不斷擴大。今年內將對13.15萬名建筑施工、機械制造等重點行業的一線從業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進行工傷預防培訓,力求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普及工傷保險政策、安全生產知識以及職業病預防知識,切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