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閱讀次數: 496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制度建設,近日,市人社局印發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建設的有關意見(試行)》,建立健全多項社保基金監管工作制度,加強社保基金風險研判、壓實社保基金風險防控責任、提升社保基金風險監控水平。
一、健全社保基金報告制度,加強社保基金風險研判。社保經辦機構定期向行政監督部門報告社保基金經辦管理情況和社保基金要情,明確部門責任、加強部門配合,便于行政監督部門掌握社保基金運行總體情況和研判社保基金安全形勢。
二、實施日常監督制度,壓實社保基金風險防控責任。行政監督部門發現社保基金風險隱患及時實施預警提示制度,提示經辦機構及時消除風險;行政監督部門對于涉及社保基金安全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實施通報制度,及時督促社保經辦機構予以重視、引起警示,并督促相關部門進行風險排查;行政監督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預警提示、情況通報的社保經辦機構,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逐步壓實社保基金風險防控責任。
三、健全風險排查制度,及時消除社保基金安全隱患。健全社保基金經辦管理的日常內控核查制度,行政監督部門督促社保經辦機構完善社保基金內控機制、加強內控核查,并對其實施內控檢查;推動社保基金內控機制進經辦規程、進信息系統,社保經辦機構、行政監督部門分別實施社保基金信息系統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核查疑點信息,糾正和查處違規行為。
下一步,市人社局將持續推進社保基金風險防控“全程化”,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社保基金風險防范、識別、化解能力。并在全市人社系統深入開展養老保險專項排查整治、工傷保險待遇發放專項核查,堵塞社保基金管理漏洞,維護社保基金安全,保障社會保險事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