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閱讀次數: 340
近日,市人社局制定《福州市2022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計劃招募約1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晉安、長樂、福清、閩侯、連江、閩清、羅源、永泰等八個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根據《方案》,“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崗期間,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確定并按月發放生活補貼(不低于2022年1月補貼標準每人每月4324元);統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3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安家補貼。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考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全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